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作者: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学历国家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自考助学课程考核成绩构成

1.在校生强化实践考核专业课程

三七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省考试院统考(占70%)、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占30%)。

五五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省考试院统考(占50%)、助考(试点) 学校实践考核(占50%)。

2.证书类专业课程

三七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省考试院统考(占70%)、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占30%)。

五五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省考试院统考(占50%)、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占50%)。

三、收费项目及依据

学费、教材费(多退少补)、课程考核费(省统考45元/科次,主考试点院校/试点院校考核80元)。以上收费参考鲁价费函〔2008〕71号文件、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文件。

四、报名地址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办公楼114室


五、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处(办公楼205室  

监督电话:0536-8781969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办公楼203室、205室  邮编:261206 学历教育:0536-8781969 技能鉴定:0536-8781968